全国咨询热线

13532649831

新闻资讯

重磅消息!省政府公布珠三角地区入户新政!外市社保也可入户东莞!
发布时间:2023-09-11 14:17:26| 浏览次数:
就在上周,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9.png

| 截图自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其中提到以下重点:

1、在除广州、深圳外的珠三角地区城市探索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10.png

截图自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推动户籍准入同城化互认,最终目的是打破城市户籍限制,促进人口流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换言之,待政策落地后,无论在珠三角(除广深外)哪个城市工作生活,都可以在另外的城市落户,享受当地的教育和医疗等资源。

有关分析认为,探索户籍准入同城化,一能增加人口流动,提高城市化人口,二能提振房产市场,三能提高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以东莞市为例,目前主要的入户政策为,“双五”入户(即社保满5年+居住证满5年)人才入户若新政策正式落地,即只要在除广深外的珠三角城市居住或社保累计满5年,就可入户东莞。

比如小明在佛山已工作3年,如今工作调动到东莞,并想在东莞落户安家,只需社保或居住再满2年即可入户东莞,不用等5年之久。

入户东莞最大的好处就是子女上学有保障,可以直接报读公立学校,免试入学,享受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

要知道,目前东莞私立小学一学期的学费在1-2万左右。入读公立学校,能够降低教育成本。

此外,东莞户籍在购房名额上也有优势。在楼市限购期,本地户籍购买二手房不限套数,而非本地户籍限购2套。

虽然东莞目前不限购,但若是政策收紧,户籍人口的优势就凸显出来了。

11.png

2、培育壮大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推进都市圈产业专业化分工协作、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共享共建、生态环境共保共治。

3、加快推进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位于中心城区及位于重要功能平台、重点发展区域城中村实施改造,探索城中村改造与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相结合的模式,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渠道。

4、支持珠海、汕头、佛山、东莞、湛江、韶关等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5、推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江门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

6、支持广州、深圳、东莞等市完善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文件部分原文如下:

1.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调整完善广州、深圳两个超大城市的落户政策,建立健全积分落户年度指标逐年增长机制,鼓励中心城区与郊区新区采取差别化落户政策。在除广州、深圳外的珠三角地区城市探索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推动公共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维护保障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权益。

2. 培育城市群和都市圈加快建设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推进珠三角地区深度一体化。培育壮大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推进都市圈产业专业化分工协作、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共享共建、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推动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完善大中城市宜居宜业功能,支持培育新生中小城市。推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城市群。


3.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对县域发展进行分类指引,实施创先、进位、消薄行动,实现县域实力整体提升。健全县级财力保障长效机制,强化资金、土地、人才、技术等要素资源投入保障。推动扩权赋能强县。推动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产城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增强乡镇综合服务功能,建强中心镇专业镇特色镇,建设美丽圩镇。


4. 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等建设。编制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计划,重点改造完善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建筑公共部位,鼓励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尽快完成全省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鼓励老旧厂区进行空间功能置换,推进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位于中心城区及位于重要功能平台、重点发展区域的城中村实施改造,探索城中村改造与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相结合的模式,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渠道。


12.jpg


微信图片_20230428094224.jpg


联系我们

联系人手机:13532649831

邮箱:309598712@qq.com
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莞长路大岭山段449810.

  • 微信公众账号

  • 入户咨询老师

版权所有:东莞市云鹏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创世网络

备案号:粤ICP备2020073389号

客户服务热线

13532649831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