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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东莞常平这些学生不再提供优待政策学位
发布时间:2023-09-21 15:21:08| 浏览次数:

各位市民:

《常平镇义务教育阶段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实施以来,效果良好,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提供了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入学途径,有效推动我镇义务教育均等化落实。目前该《实施办法》即将到期,我镇拟对《实施办法》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主要依据省市现行入学优待政策,同时结合我镇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近年来,由于户籍政策调整,我镇新入户人群大幅增加,带来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急剧增加,全镇公办中小学学位供需矛盾尖锐。考虑到我镇公办学位的容纳能力,我镇拟自2024年秋季起,不再为以下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待政策公办学位。

1.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我镇户籍,一直在我镇生活、工作,其子女为未在我镇入户或未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

2.祖籍是常平镇且父母双方或一方曾是常平户籍,后移居香港、澳门,一直在我镇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同胞适龄子女;

3.在我镇自主创业或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含)以上学历人员的适龄随迁子女;

4.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含)以上并在我镇工作的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5.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并在我镇工作的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特此提醒!


常平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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