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亿元!东莞发钱了,现在就能申报! |
发布时间:2023-10-13 11:32:53| 浏览次数: |
东莞多项补贴开始发放 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都可申领 ■ 东莞最高奖励1亿元!2023年广东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工作现已开始申报 ■ 产业创新人才奖励和研发人才引进奖补来了,最高可达百万! ■ 最高可领1万元!2023年东莞市本科生补贴申报还没结束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粤商务规字〔2021〕3号),对于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广东省在金融、人才、出入境等政策方面给予便利,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省级财政奖励。另外,根据《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省认定的在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市财政将按项目当年实际外资金额1-1.5%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并且省市两级奖励可同时申请。有关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二、申报标准条件 更多详情向上滑动阅览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无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境外(含港澳台地区)跨国公司通过境外中间企业在我省投资设立地区总部的,该境外跨国公司可视为申报企业母公司。 三、在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外商投资性公司),其作为母公司在境内再投资设立的企业或机构不属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范畴。 四、认定中涉及本外币兑换的,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官网发布的2022年人民币年平均汇率为准。 五、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在广东设立总部企业的,按照本申报指南执行。 东莞的人才和企业注意啦! 多项奖补可领 近日,东莞市人社局发布 《2022年度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 经济贡献奖励申报公告》和 《2022年度东莞市研发人才经济贡献奖励 和2023年研发人才引进培养 各项资助补贴申报公告》 相关奖补受理时间 2023年9月29日—2023年10月29日 产业创新人才奖励 根据《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东府办[2022]62号),产业创新人才奖奖励标准根据申请人2022年度对东莞市产业发展、自主创新等方面的贡献和年度财政预算确定,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拟定年度奖励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奖励方案每年动态调整,每人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扫码查看奖励详情和申报方式 研发人才引进奖补 根据 《东莞市加强研发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东府办[2022]63号),共包含4项奖励补贴措施,其中2项适用于研发人才,2项适用于用人单位,分别是: 1.研发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对于2022年度在莞扣缴申报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50万元以上(含)的研发人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2022年度经济贡献情况和财政年度资金预算,研究拟定奖励方案,每人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2.研发人才能力提升培养资助:对于2021年9月7日(含当日)以后,在东莞市工作期间(以在东莞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并在东莞市依法纳税的研发人才,按以下标准给予资助: 3.用人单位引才补贴:根据用人单位在2022年度新引进研发人才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等条件给予每家用人单位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引才补贴,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4.柔性引才补贴:按照用人单位2022年度实际向柔性引进的人才直接支付的劳务报酬总额的20%给予用人单位柔性引才补贴,每家单位每年最多补贴3人,每年累计补贴不超过60万元。 扫码查看奖补详情和申报方式 近日,市人社局发布 《2023年东莞市本科生引进综合补贴、 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申报公告》 《申报公告》分为 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 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见习补贴 这三种补贴类型 今年补贴受理时间为: 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21日 受理范围 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22年1月1日后 (含当日)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 办理条件 1.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前已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 (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引进时间按以下方式界定: ❖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或境外的学士学位)的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的人才,引进时间以其取得相应学历 (或学位)后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以其他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的人才,引进时间以其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2. 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3. 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4. 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除须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并仍在该单位工作 (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1年; ❖近1年以来,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我市用工单位累计工作满6个月,且申请综合补贴时仍在我市用工单位工作。 补贴标准及方式 资助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取得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 办理条件 1. 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 (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2. 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3.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取得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 4. 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除须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1年; ❖近1年以来,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我市用工单位累计工作满6个月,且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仍在我市用工单位工作。 补贴标准及方式 受理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见习、实习或实训的人才。 办理条件 1.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 (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见习、实习或实训。 2. 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或实训时,须为在读或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或在读境外的本科生,或取得境外的学士学位不超过2年。 补贴标准及方式 见习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补贴标准为每月1000元,补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在哪里申请? 怎么提交申请资料? 继续往下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准备好相关材料,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对应补贴名称进行申请。 “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s://www.gdzwfw.gov.cn/ 申请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选择“创梦东莞”;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选择“莞能提升计划”;申请见习补贴选择“莞训计划”,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材料办理申请。 温馨提醒: ✔ 补贴受理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21日,逾期将无法申请。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4。 附件: 1.“创梦东莞”计划综合补贴申请表 2.“莞能提升”计划能力提升培养资助申请表 3.“莞训”计划青年见习补贴申请表 4. 东莞市本科生人才补贴申报操作流程指引 5. 东莞市本科生补贴各园区、镇街咨询电话和地址 ✔ 具体申请材料以申报公告为准 扫码查看申报公告 来源 | 东莞商务局、东莞人社局、东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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