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院校在符合专科自主招生报考条件、考核成绩达到院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1、“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实行顺序志愿,先将第一志愿考生提供给招生院校,第一志愿考生录检结束后,仍有剩余计划的,再将第二志愿考生提供给招生院校。
2、其他考核方式的,一次性提供给招生院校。
注意:
1、拟录取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2、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这主要是防止招生院校为了完成计划而降低录取标准。
另外:
1、通过专科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
专科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2、不得转专业,允许转专业的特殊情形由专科院校根据有关要求单独制定文件规定并提前公布;
3、专科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