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学实践承办机构遴选会前,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多种途径,向社会发布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需求,让有意向的承办机构在有效时间内报名参与,公布活动需求的时间不少于20个自然日。市教育局和各镇街(园区)教育管理中心要在本单位网站增设研学实践专栏,及时发布学校研学实践需求公告。
学校组织制定遴选方案,由遴选工作组审定后,将遴选方案在学校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方案中必须包括全体参选承办机构的情况(包括企业名称、资质、服务能力、经营记录、课程、收费标准等信息)。
学校召开现场评审会遴选承办机构。遴选会时间、地点和主要议程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在学校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公开,实行开门评审。学校应对遴选会全程进行录像。
评审结束后,学校通过校园宣传栏、公示栏、校园网、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至少包括:中选承办机构简介、路线详情(每日行程)、收费明细(各条线路的学生收费明细和学校派出工作人员收费明细)、食宿标准、交通工具及研学课程(包括课程主题、内容、地点、时长、教育意义)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市、镇教育管理部门对下属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情况收集汇总后适时公开。
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学校应将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详细收支情况(包括收费总额及交通、住宿、餐饮、门票、保险、税金、第三方机构劳务费总额,以及每名学生收费标准和平均每名学生承担的交通、住宿、餐饮、门票、保险、第三方机构劳务费用等)通过班级群、致家长一封信、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家长公开,确保参与活动的学生家长全员知悉。
图源:摄图网_600063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