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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二手房交易后原业主户口不迁出,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5-11 14:28:05| 浏览次数:

在二房产交易过程中

户口迁移该怎么完成呢?

如果遇到原业主不办理户口迁出的情况

该怎么办?

在东莞,可以这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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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看一般情况



房产交易后户口怎么办?


01

买了二手房,原业主户口没迁出,户口迁入怎么办?


购买二手房屋后,新业主符合市内迁移或者市外迁入条件的,可持有关入户材料到该房产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办理户口迁入业务,不受原业主户口是否迁出的影响。



02

房子卖了,又没有其它房产登记户口,该怎么办?


户口登记在已出售房产,在本市又没有其它房产可登记户口,可申请“三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等市内迁移;暂不具备“三投靠”等市内迁移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申请迁入指定集体户。


集体户、家庭户都是东莞户口,只是入户地址、户口管理单位不同而已,两者享受同等福利待遇。二手房原业主迁入指定集体户后,需办理新生儿入户的,可跟随其父或母办理出生登记入集体户;符合亲属投靠条件的(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且家庭成员名下市内无房产的,经管理单位同意,也可办理户口投靠迁入集体户。



03

自有房产未确定村(社区)管辖主体的,能入户该房产地址吗?


市民申请将户口由市外迁入市内自有房产,如该自有房产未确定村(社区)管辖主体的,不能将户口迁入该房产地址;可暂时迁入房产所在地公安分局指定的集体户,待房产确定村(社区)管辖主体后,再迁入该房产地址。 




凡事都有例外,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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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业主就是不配合,或者直接就玩起了失踪,再也无法联系了,那他的户口是不是就只能一直“空挂”在购买人的房子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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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否定的!

日前,东莞市公安局发文郑重承诺:市民如遇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后,原业主不肯迁出户口问题,可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履行公告程序后,将原业主的户口迁到房子所在镇街(园区)专门集体户。


有了这一招,广大的二手房业主再也不怕原业主户口不迁出!


目前,各镇街(园区)均已设立了专门集体户用于接收此类户口,具体的地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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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操作

你看懂了吗?

超方便有没有!

这就是实打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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