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根据最新的方案,非东莞户籍学生积分入学读公办、或者获得民办学位补贴,积分项目还是这四个:“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以及“在本市居所情况”。但是积分数值有所调整。其中“在东莞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的分值,从原来每月积1分,提高到了每月积1.5分!分值大涨了50%!东莞居住证含金量有大增了。根据东莞入学政策,非户籍学生在东莞市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其父母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父母至少一方须持东莞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就是说,非东莞户籍学生,无论是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还是入读民办学校,家长双方如果是中国境内非东莞户籍的,至少家长一方需要在东莞办理居住证。如果你已经有办理居住证,那一定要记得进行签注!根据规定,1年需要签注一次居住证,对居住证有效期进行延期。目前东莞已经启用电子居住证了,在线就能直接申领、签注,非常方便。2018年下半年,东莞正式出台《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实施细则》,也就是“两个五年”入户政策。
按照东莞“两个五年”入户政策,居住证累计满五年,同时社保累计满五年,就能申请入户东莞,不限年龄、不限学历、不限有没有房产、不限是否超生。父亲或者母亲中只要有一方达到这个要求,就能申请入户,然后可以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一起迁过来,小孩户口迁来东莞后,可以按政策入读公办学校。
1、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2、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只要申请人符合“两个5年”条件,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一起随迁。入户办理应遵循优先迁入自有房产家庭户原则,按如下优先次序迁入: (一)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 下的房产)应申请将户口迁入到自有房产。(在东莞拥有自有房产的申请人必须首选将户口迁到自有房产中)(二)申请人无自有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应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所在园区、镇(街 道)新型社区。工作单位所属园区、镇(街道)以缴纳社保登记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