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愿填报:网上填报志愿在“志愿类别”栏目勾选“申请户籍地公办学校”,并选择“申请镇街”—“大岭山镇”。
【如第一志愿为跨校招生范围申请的学校,建议同时选择另1所学校作为第二志愿(即填报2所不同的志愿学校)】
报读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第三小学的跨校学生,如在招生范围有产权清晰自有居所的请在网上填报志愿下方“证件资料”-补充材料-上传证件学生父母一方产权资料如《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逾期没上传,视为没有该项材料。
2、招生计划
中心小学11个班;第一小学5个班;第二小学6个班;第三小学5个班;第五小学3个班;向东小学3个班;连平小学4个班;实验小学8个班。
3、招生范围
(1)大岭山镇中心小学:①居委会原籍居民、农场社区、元岭村、旧飞鹅村、月山村户籍适龄儿童;②其它村(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在镇中心区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范围包括:大岭山社区和农场辖区范围产权清晰的自建房、凯东新城、新世纪领居、领尚天地、金地格林上院和松湖春天。
(2)大岭山镇第一小学:百花洞村、大片美村、下高田村、梅林村、太公岭村、大环村户籍适龄儿童。
(3)大岭山镇第二小学:金桔村、大沙村、马蹄岗村、大塘朗村、新塘村、鸡翅岭村户籍适龄儿童。
(4)大岭山镇第三小学:大塘村、水朗村、大岭村户籍适龄儿童。
(5)大岭山镇第五小学:杨屋村、颜屋村户籍适龄儿童。
(6)大岭山镇向东小学:矮岭冚村户籍适龄儿童。
(7)大岭山镇连平小学:连平村户籍适龄儿童。
(8)大岭山镇实验小学: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4、录取原则
(1)若一所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将录取所有符合条件的户籍学生。
(2)若一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为该学校的招生范围户籍生,剩余学位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按“长幼同校入学”、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工作地优先顺序统筹分配,如同一类型学生超过剩余学位数,将制定摇号派位方案。
提醒:建议家长尽量按户籍所在地或产权清晰自有居所所在地填报志愿。